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<一般行銷用>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,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:
一、 告知事項:
1.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:台灣卡西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。
2. 蒐集之目的:行銷或促銷活動。
3. 個人資料之類別: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含投票者填寫資料:姓名、電話、E-MAIL等;中獎者個人資料中之姓名、住址、電話、身分證字號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。)。
4.

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自台端參加「卡西歐計算機50周年慶」活動 (或會員服務)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(或終止營運之日、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等)。

5.

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本公司營運範圍,僅限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等地區利用,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。

6.

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: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,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。

7.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統提出申請,以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;或補充/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。(註:參加人申請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時,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)
二、 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,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公司收執時,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,供本公司於辦理 「機不可失」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;此外,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,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,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。
三、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: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,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。